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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護孩子的人身安全─國小階段的安全防護(摘錄)

親子天下2014.09林月琴



1.建立自行外出的規則:何時可以讓孩子單獨外出?首先應評估孩子的判斷力、運用安全技巧的能力,再評估社區的安全性,這些遠比考量年齡要來得重要。當確定孩子可以外出時應與孩子立訂契約,讓孩子遵守這些外出規則。

‧外出前應經過父母的同意,並告知前往的地點、同行的夥伴、返回的時間。

‧如果時間耽誤無法如時返回,應立即撥電話通知父母。

‧只能走規定的安全路線,避免抄捷徑或走荒廢無人的地方。

‧隨時和朋友在一起。告訴孩子落單或一個人閒逛要比一群人在一起更危險。

2.認識街頭潛在的危機:如果你允許孩子獨自外出去上學或到朋友家,應該先陪孩子認識社區。除了認識社區中可提供協助的地方,更重要的是檢查社區中有無安全可虞的地方,並要求孩子能確實不前往該處。

‧要求不可前往工地、偏僻的公園、暗巷、空房子、停車場等地方,並說明理由、可能遭遇的狀況。

‧即使走在人行道,都應距離路邊三大步。

‧避免進入高大的樹叢,讓自己被遮蔽。因為安全的環境是透明的,周遭人的眼是最好的監視器。

‧避免在他人的門口逗留,以免被抓入內,求助無門。

3.了解陌生人的定義:「陌生人」一詞對孩子而言,只是沒有見過面的人及不曾談過話的人,但是否一定會對孩子產生不利還是未知數。父母不應該告訴孩子「陌生人很危險」,應讓孩子對陌生人的定義有所了解,並教導他們應對陌生人的安全守則。

‧陌生人不代表從沒見過的人,例如送報員。

‧陌生人有可能知道孩子的名字,因為孩子穿著繡上姓名的個人衣物。

‧陌生人可能是權威人士,比如歹徒假扮警察、老師。

4.與人安全應對:這個階段雖然比學齡前兒童具備更多的能力,可以理解更多複雜的資訊,但他們的認知發展才剛進入具體運思期,開始發展解決問題的能力,以具象思考的方式理解周遭世界,對人的警覺性較弱,認為壞人有其特定的樣子,對自己的能力存在著幻想,認為自己有足夠的能力對抗想侵害他的人,因此他們應該知道「如何與人安全應對」。

‧應了解大人很少需要小孩幫忙,所以對於提出請求協助的陌生人應提高警覺,保持一定的身體距離,並拒絕其請求,請他尋求其他成人的幫忙。

‧讓陌生人靠太近、上陌生人的車或為他帶路,皆有可能受到傷害。

‧避免給孩子兩極端的想法,讓他完全不相信不認識的人,但完全相信認識的人。八○%的綁架、拐騙及性侵害皆來自熟人。

‧對於不認識的大人卻知道自己的姓名,應提高警覺。

‧任何提供餽贈或要求玩一個特別遊戲的人都應拒絕。

‧如有人停車與孩子講話,應距離車門三到六公尺。

5.學習求助的技能:除了預防措施外,仍要預估有可能會發生危險,所以需教導孩子求助的技能。

‧學習「叫、跑、說」的安全技能。高聲叫「失火了」或對著壞人的後方喊「爸爸你來了」,再轉身逃向人多的地方或愛心店家,告訴大人發生了什麼事。

‧帶領孩子認識社區中的巷弄及求助地點,當孩子有困難時可求助,避免落入無人的絕境。

孩子平平安安長大是每個父母的心願,但是孩子沒有足夠的應變能力面對環境中所產生的種種狀況,所以父母應提供策略、有效的施予安全教育,為孩子打造一個健康安全無虞的生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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